各有關單位:
根據安徽省《關于印發安徽省就業見習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皖人社發〔2017〕54號)、《就業創業促進工程實施辦法》等文件精神,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見習基地申報條件
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必須具備以下條件:
(一)在我市范圍內依法成立(注冊)、登記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;
(二)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且具有一定發展潛力,有一定規模,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,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,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,并對就業見習工作有積極性;
(三)能持續提供一定數量適合2年內高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其他16-24歲失業青年,參加3-12個月的就業見習,并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;
(四)有專門的見習指導老師,完備的見習管理制度、見習計劃和考核制度;
(五)能夠按時為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補助、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;
(六)見習期滿按照不低于30%的比例留用參與見習的高校畢業生及其他16-24歲失業青年,見習基地為事業單位的留用見習畢業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;
(七)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,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措施。
二、見習基地申報材料
申報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必須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桐城市高校畢業生及其他16-24歲失業青年見習基地申請報告;
(二)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及其他16-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;
(三)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及其他16-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崗位年度計劃表;
(四)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;
(五)本單位高校畢業生及其他16-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管理制度(包括招收和錄用制度、安全衛生制度、培訓制度、考勤制度、考核鑒定制度、見習效果評估制度、帶教制度和管理制度等)。
三、見習待遇和補貼辦法。
見習期間,見習單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標準給予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助(其中政府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見習單位補助)。政府分別按照人均100元、200元標準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、給予見習單位指導費補助。對見習期滿后與見習畢業生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,且留用人數占當年度見習畢業生50%以上的見習單位,根據吸納見習畢業生人數,財政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單位一次性獎勵。所需資金由各地從各級財政安排的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。各見習單位可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,適當提高見習單位基本生活補助標準。
四、見習基地申報認定程序
高校畢業生及其他16-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基地的申報和認定按以下程序進行:
(一)單位申報。用人單位申報見習基地時,應向桐城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提出申請,并提交相關資料;
(二)資料審核。桐城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收到申請資料后,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審核,提出初步意見;
(三)條件評估。對通過資料審核的申報單位,由桐城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對其見習場所、管理制度、培訓條件、師資配備、經營管理等進行考察評估,提出審核意見;
(四)認定。對經審核認定具備就業見習條件的單位,由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確認。
(五)公開。見習基地一經確認,由桐城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通過部門網站等媒體向社會予以公布,接受社會監督。
五、見習基地管理
(一)動態管理。桐城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對被認定的見習基地定期開展巡查,督促政策落實,及時跟蹤問效。
(二)年審制度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對見習基地的質量、效果進行評估,成效顯著的予以保留,對于不適合繼續開展畢業生見習的基地予以取消資格,并向社會公布。
六、見習基地申報時間
桐城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工作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20日,逾期不報,視為放棄。
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19年3月25日